12月10号回郑州还需要做核酸吗,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发布
(2007年6月22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2007年8月21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郑州十二中,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2021?
(2007年6月22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2007年8月21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狂犬病突发疫情预防、控制预案。
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负责辖区内的养犬登记和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公安、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居(村)民中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养犬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第六条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订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与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第二章 养犬登记
第七条 养犬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其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养犬证和犬只标识。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城市街道办事处受理居民家庭养犬注册登记申请,办理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并对街道办事处养犬注册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制度。单位和个人养犬,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到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对犬只进行检疫、防疫,办理免疫证明。
禁止冒用、涂改、伪造、转让、买卖免疫证明。
第九条 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犬只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条 居民申请养犬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科研单位、公园、动物园、演出团体等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养犬数量、种类,并查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后,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
部队、公安等单位饲养特种犬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养犬人每年应当按照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告,携带所养犬只、养犬证和犬只免疫证明接受复检。
第十四条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每只犬第一年六百元,以后每年二百元。
盲人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十五条 养犬管理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管理,用于制作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免疫等养犬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支出。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办犬类养殖场、交易场所和举办斗犬活动。
禁止利用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其他动物用品经营活动变相进行犬类交易。
第十七条 养犬人或者犬只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注册登记地办理变更手续。
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犬只繁殖的新生幼犬,除用于本户老犬更新外,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之内自行处理。
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或者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犬只因自然生长致使体高或者体长超过规定标准的,养犬人应当妥善处理,并到原注册登记地办理注销登记。养犬人不得随意丢弃犬只。
犬只丢失或者死亡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或者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注册登记地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由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禁止冒用、涂改、伪造、转让、买卖养犬证和犬只标识。
第三章 犬只管理
第十九条 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对犬只的看护管理,确保犬只不得妨碍他人的人身安全、休息和生活,不得妨碍公共卫生。
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 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三)不得让犬只在庭院、楼道大小便;
(四)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
(六)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营运客船、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七)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运动场馆、游园、商场、饭店、露天餐饮夜市、影剧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
(八)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含动物医院)等单位。
第二十一条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立即将受伤人送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院进行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将伤人犬只及时送至动物防疫机构检查。
犬只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所养犬只有狂犬病征兆时,应当立即将犬只送至动物防疫机构留验观察,严禁丢弃。动物防疫机构对确认为狂犬病的犬只,应当立即捕杀,并对犬尸作无害化处理。留验观察和对犬尸作无害化处理的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捕捉到的弃养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交市动物园看管。
交市动物园看管的犬只,自收留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被认领;对超过七日无人认领的犬只,由市动物园处理。
第二十四条 犬只死亡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犬尸运至城市建成区外深埋,或者密封后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处遗弃或者混入生活垃圾。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因养犬引发的争议、纠纷,可以由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居(村)民委员会调解、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逾期仍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的,暂扣犬只,并可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没有免疫证明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以每只五千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冒用、涂改、伪造、转让、买卖养犬证、犬只标识或者免疫证明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二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养犬证。
养犬户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注销养犬证的,在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养犬单位和个人、动物防疫机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养犬单位和个人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养犬人所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犬只办理注册登记的,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撤销登记,收回养犬证和犬只标识。
第三十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县(市)、上街区城市建成区养犬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10日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同时废止。

郑州地铁十号线有哪些站?
郑州地铁10号线(Zhengzhou Metro Line 10)是中国河南省郑州市一条的正在建设地铁线路,标志色为梅花红。
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东起二七区郑州火车站,途经二七区、中原区、荥阳市,西至荥阳市郑州西站;二期工程东起郑州西站,途经荥阳市、上街区,西北止于上街机场站。线路主要沿洛宁路、锦江南路、郑上路、京城路、中原西路和康复后街敷设。
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1.625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共设12座车站,全部为地下车站;设红石坡车辆段1座车辆段;列车采用6节编组A型列车。
郑州地铁10号线全长43.08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共设22座车站,全部为地下车站;列车采用6节编组A型列车。[1]
中文名
郑州地铁10号线
外文名
Zhengzhou metro line 10
开通日期
2022年12月31日[2]
轨道类型
城市轨道交通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快速
导航
线路站点设备设施运营情况主要工程
历史沿革
2016年6月29日,郑州地铁10号线工程设计总体总包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布。同日,郑州地铁10号线工程中标结果公布,开工在即。
2016年8月中旬,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郑州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三年(2016年~2018年)计划,该计划显示郑州地铁10号线2016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0年12月28号通车试运营。
2016年9月2日,郑州地铁10号线线路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内容包括:10号线工程建设涉及的前期迁改、土建施工、主变电站土建施工、风水电装修施工、轨道安装施工等工程,以及FAS气灭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等。
郑州地铁10号线
2016年9月12日,郑州地铁10号线线路设计具体由郑州市轨道公司负责,按照郑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地铁10号线东起郑州火车站,向西沿中原西路、棋源路、郑上路至上街区敷设,西至终点上街机场。
2016年10月12日,郑州地铁10号线工程单项设计(土建、停车场及车辆段和人防系统)中标结果公示。
2017年5月17日,郑州市市政控制性节点(地下交通)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工程涵盖郑州地铁10号线多个站点。
2017年7月21日,郑州地铁10号线全线开工建设。
2017年9月5日,郑州地铁10号线市政配套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公告发布。
2017年11月9日,郑州地铁10号线上街机场站、峡窝站、金华路站等多处站点顺利开钻,其他站点正等待施工单位陆续进场,预计12月份全部站点开钻。
2018年9月23日,郑州地铁10号线商业街站主体结构封顶,这是郑州地铁10号线首座实现主体结构封顶的车站。
2018年10月18日,郑州地铁10号线峡窝站主体结构封顶。
2018年10月27日,郑州地铁10号线商隐路站主体结构封顶。
2018年10月28日,郑州地铁10号线须水站主体结构封顶。
截至2018年10月31日,郑州地铁10号线有7座车站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分别为峡窝站、商业街站、商隐路站、庙王站、须水站、金华路站、荥阳二中站。
2018年11月20日,郑州地铁10号线郑州西站封顶。
2018年11月23日,郑州地铁10号线郑州一中站主体结构封顶。
2018年6月23日,郑州地铁10号线西流湖南站打下第一根围护结构钻孔桩。
2019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获批。[3]8月19日起,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4]
2020年4月8日起,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进行环评全本公示。[5]5月28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
2020年9月17号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线路站点
车站列表
郑州地铁10号线全长约43.08千米,共设22座车站,全部为地下车站。[1][7]
郑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郑州西站,终点位于郑州火车站。线路从郑州西站沿中原西路向东敷设,经中原中路、中原东路及康复后街敷设至郑州火车站,线路全长约21.625千米,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12座。
序号 车站名称 换乘线路 车站形式 所在区
1
郑州火车站
郑州地铁1号线
地下二层岛式
二七区
2
医学院站
郑州地铁7号线(在建)、郑州地铁1号线
地下二层岛式
二七区
3
绿城广场站
郑州地铁1号线
地下二层岛式
二七区
展开全部
线路走向
郑州地铁10号线是一条放射状市域快线,主要服务于西部新城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交通需求,起点位于上街机场东南侧,沿线经上街区、荥阳市、须水镇、市民文化服务中心和老城区到达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北部;线路主要沿洛宁路、锦江南路、郑上路、京城路、中原西路和康复后街敷设,均为地下线,全长约43.08千米。[7]
郑州地铁10号线一、二期工程线路走向示意图
设备设施
车辆设施
郑州地铁10号线初、近、远期均采用6节编组A型列车,车身总长达140米,比1、2号线使用的B型车长20米;车身宽3米,比B型车宽20厘米;每节车厢单侧有5个门,比B型车(4个车门)多一个。每列车最大载客量能达到2592人。郑州地铁10号线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100千米/小时。
运行系统
郑州地铁10号线设一段一场,车辆段位于红石坡,停车场位于上街北。全线由郑上路主变电所(与郑州地铁8号线共享)和杭州路主变电所供电(与郑州地铁10号线共享)。
郑州地铁10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设红石坡车辆段一座,位于中原西路与西绕城高速交叉口东北象限,新建郑州西站主变电站一座,位于杜鹃路与中原西路交叉口西南象限地块内。[8]
运营情况
截止2020年5月,郑州地铁10号线仍在建设中,处于盾构施工阶段,尚未投入运营。预计郑州地铁10号线工程将于2022年12月31号试运营。[2]
主要工程
2018年11月20日,郑州地铁10号线郑州西站较节点工期提前10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为后续附属结构施工赢得了时间
河南郑州银行可以取现金不?
可以取现金
郑州银行前身成立于1996年11月,2009年更名为郑州银行。2015年12月23日,郑州银行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2018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开国内城商行“A+H”股上市先河。[1]截至2020年末,郑州银行表内外资产规模突破7000亿元,存款余额突破3110亿元,郑州区域存款份额连续8年稳居各金融机构第一位。[66]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郑州银行位列第247位,[64]市场竞争力居全国城商行第一梯队
12月10号回郑州还需要做核酸吗?
首先我们要确定,你是不是从疫区回来的,如果是从疫区回来,最好别乱窜,定时做核酸检测,自我隔离,以免造成更多的麻烦,如果不是疫区回来的,按照当地的疫情防控规矩,扫码,定期做核酸检测,只要健康码是绿码,有四十八小时核酸检测,就可以了
时代少年团在学校是干什么的?
1、丁程鑫:重庆育才中学。选课为生政历,擅长体育。
2、马嘉祺:郑州四十七中,十五班。选课为政史地,擅长声乐。
3、张真源:重庆巴蜀中学,九班。选课为物化政,擅长数学。
4、宋亚轩:重庆巴蜀中学,十二班。选课为生历地,擅长生物。
5、严浩翔:重庆巴蜀中学,二十一班。选课为政史地,擅长语文。
6、刘耀文:重庆巴蜀中学,三十四班。选课未知,擅长体育。
7、贺峻霖:成都十七中。选课未知,擅长政治。
发布于 2023-01-20 09: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