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十大流氓,受害者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吗
四川曾发生了一件“奇案”,一男子去男科医院做私处环切手术时不仅遭到男医生多次抚摸,单身已久的男医生还以检查身体为由把该男子给强奸了,事后该男子跑到派出所报警,警察的做法让人非常意外。
吉林市十大流氓,受害者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吗?
四川曾发生了一件“奇案”,一男子去男科医院做私处环切手术时不仅遭到男医生多次抚摸,单身已久的男医生还以检查身体为由把该男子给强奸了,事后该男子跑到派出所报警,警察的做法让人非常意外。
性侵害和性骚扰一直是个让人颇为沉重的话题,因为受到侵犯的基本上都是女性居多。女性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深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不幸遭遇性侵,不管对错,法律更多时候也会着重考虑女性的感受,也更偏向于女性。
而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像强奸罪、猥亵罪、迷奸罪都是男性对女性做出的事情,但是如果发生了一件男性强奸男性或男性性骚扰男性的新闻,不光会让人觉得难以置信,更会引起人们的激烈讨论。
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强奸罪的主体是男性以各种暴力手段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从我国目前的刑法来看,犯罪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没有将与男性强行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
或许正因为法律上对“男性遭到强奸”这块儿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所以就造成了近些年来新闻上经常曝出男性频繁遭遇性骚扰和强奸的案件,特别是那些长相帅气、阴柔美的男性,屡次成为受害者,而对他们施暴的除了同性外,还不乏一些异性。
在2015年时,江西九江市庐山区就发生了一件人神共愤的事情,一名看守果园的53岁老大爷在深夜遭到一名男子的强暴,这个新闻当时被媒体曝出来后,瞬间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据当时九江当地媒体报道,这名53岁受害者,是海会镇年丰果园的一名守园门卫,在2015年7月29日晚上7点时,一名陌生男子来到了果园,主动上前与老大爷进行攀谈,对方表示自己不是来偷东西的,就是想来果园这里转转,散散心。
在当天晚上11点时,这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再次来到了果园,之后直奔老大爷住的看护住棚,老大爷看到这名男子又来果园了,心里觉得特别好奇于是询问该男子为何大晚上的还要来果园?
但是这名男子却一句话不说,就站在住棚旁边不停地抽烟,老大爷想着白天见过这名男子,而且通过白天的交流知道这名男子并不是来偷果子的也就没有当回事,返回住棚准备休息。
哪知道在半夜12点左右,这名男子突然闯入老大爷的住棚里,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并用皮带将老大爷捆绑起来,随后这名男子将老大爷扒个精光,把老大爷给侵犯了。
事后该男子还给老大爷道歉,表示自己是一名同性恋,只喜欢男人。
这名事情当时被报道出来后,在九江当地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纷纷指责该男子“不是东西,连老人都不放过”,这名男子后来被警方抓获,但是针对他犯下的罪行,法律该如何审判他,却让人发了难。
毕竟在我国刑法里,成年男性“强奸”成年男性的行为挑战了法律空白,无法以强奸罪来判决,在受害者没有受到身体伤害的情况下无法立案,只能双方私下协商处理。
而在前段时间,四川也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非常无语的“奇葩案件”,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是男性,这件事情被曝光后,再次让不少男性同胞们觉得“心灵受到了严重打击”。
其实开篇也说了,生活中其实像男性性侵害或性骚扰男性的事件新闻中也曾报道过,而四川这起案件之所以这么“火爆”,也是因为警方对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让人非常意外。
一、案件回顾:男子去男科医院做环切手术,却被好色男医生暴力性侵。2022年4月,家住四川武侯区的王某嫌弃自己身体隐私部位有些“缺陷”,于是到当地一家私立男科医院,想要做环切手术。
在手术前,泌尿科的一位医生助理李某与王某聊得特别愉快,不仅耐心地与王某介绍关于环切手术的事项,更是在事后主动把联系方式给王某,嘱咐王某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电话联系,他可以帮王某开“绿色通道”。
看着李某如此负责,王某也打消了心里对私立医院的一些顾虑,当天晚上跟李某预约好了环切手术时间。
在手术前一天,李某打电话告知王某手术前需要先做个基本的体格检查,主要是针对男性私密部位的检查,以此来判断是否真正适合做手术,以确保手术的效果,如果在检查时发现私密部位存在一些问题,那么手术就无法正常开展。
之后李某表示,这些检查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在手术前做的,而且这个检查费用私立医院的价位也不便宜,除了体格检查外还有一些抽血检查,整体下来需要花费400-500元左右。如今彼此已经认识,不希望王某多花冤枉钱,建议只在私立医院做抽血检查,体格检查没必要去医院做。
随后李某给王某发来一个定位,表示自己就是科室里负责做体格检查的医生,让王某直接去他家里,他私下帮王某把这个体格检查直接做了,到时候直接帮王某打一个报告单就行,这样能帮王某节省100-200元。
王某一听能省钱特别高兴,没有多加考虑就同意了李某的建议,驱车前往李某的住所。
达到李某家后,李某领着王某来到一间卧室,卧室里确实摆着一张医疗床,旁边也放着一些医疗器械,李某让王某把裤子全脱了,然后躺到医疗床上。
刚开始,李某给王某做检查时,王某还有些害臊,后来想着对方是医生,身体检查是很正常的事情,也就忍着不适仍由李某操作,但随后王某就发觉有些不太对劲。
李某不仅用医用绷带把他捆住,更是多次抚摸他的身体和私密部位,随后王某就遭到了人生的奇耻大辱。
在被羞辱过程中,王某一直挣扎并反抗,但更多的是难以置信,因为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
事后,李某向王某表示自己是同性恋,看王某长得帅气,情不自禁对他产生了好感,想和王某做朋友,希望王某不要报警,这次王某的环切手术,李某会动用自己在医院的关系,尽全力帮王某做到最好。
离开前,李某觉得心中有愧,拿出3000元现金给王某予以补偿,却遭到了王某的拒绝。
从李某家离开后,王某看着自己一身狼狈的模样,越想越气愤,觉得人格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羞愤之下,王某顾不上回家清洗,直接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报案理由是:遭到了强奸。
派出所民警们也是有些吃惊,平时来报案的绝大多数都是女性受害者,从来没有听说过男性被侵犯,王某的遭遇可谓是头一遭。
在民警的询问下,王某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声泪俱下地给民警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听完王某的口供,民警立刻出警前往李某家,把李某当场抓获。
对于自己性侵了王某,李某供认不讳,表示自己虽然是同性恋,但自己是真心喜欢王某的,在给王某做身体检查时情不自禁对王某做出了那些事情,并非故意强奸,而且自己事后也有给王某金钱补偿,是王某自己没有要。
二、这起案件中,李某到底会受到什么惩罚?在我们国家强奸罪算是重罪,一经被抓基本上都是三年起步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伴有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判死刑。
但是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男性强奸男性”的罪,而且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保护对象是女性而不是男性,就当所有人认为民警会把李某无罪释放时,没想到民警反手把李某刑事拘留了,并给出了以下理由:
1、虽然刑法中强奸罪是针对“男性强迫女性”来的,李某对王某做出的事情不能以强奸罪而论,但是李某借用身体检查的旗号在王某极力反抗之下仍与之强行发生关系,这种行为可以算作是强制猥亵。
2、强制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或女性的意志,强制猥亵侮辱男性或女性,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3、涉嫌强制猥亵犯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这起案件中李某虽不会被判强奸罪,但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三、当男性受到同性骚扰或侵犯时,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首先提醒所有的男性朋友,当自己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时,无论最后能否将对方绳之以法,都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勇敢的向警察说出自己的遭遇。
很多男性在遭到同性侵犯和骚扰时,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或者刚走出校园的年轻男孩,第一反应肯定是恐惧和不安的,会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对于一个取向正常的男性来说,遭到了同行的骚扰,内心肯定会觉得非常恶心,事后也羞于对他人诉说。
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如果沉默忍受或不敢吱声,这只会主张对方嚣张的气焰,甚至还会给对方一个错觉:“他是自愿的”、“他跟我一样,都是同类人”。
不少男性在遭到同性骚扰后一直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儿,慢慢地患上了抑郁症,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而对方却仍然逍遥法外。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到底能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呢?
答案:可以。
2011年北京就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这也是我国内地法院首次受理的“强奸男性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例。
42岁的李某是吉林人,在北京一家保安公司当保洁员,后来被公司派遣到朝阳区一家冰上运动中心执勤。
在2010年5月9日半夜11点时,李某在报案宿舍内对18岁的男同事陈军(化名)实施猥亵,导致陈军受到轻伤。
事后,陈军报案,李某被警方控制住。
2011年8月份时,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因为这起案件性质比较特殊,且又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朝阳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庭审期间,经过法院主持调解,李某赔偿陈军经济损失2万元。
后法院认为,李某故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了陈军轻伤后果,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但鉴于他积极地做出了经济赔偿,并得到了受害人陈军的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故对他酌情轻判,判刑1年。
其实在我国1979年的《刑法》中,流氓罪中的“其他流氓活动”中曾包含了“同性性侵害”行为,后来《刑法》改革,在1997年制定颁布的新《刑法》中取消了流氓罪,“同性性侵害”行为就再也没有相关法规了。
虽然没有法规的约束,但不代表就不能将对方绳之以法,不以强奸罪来定罪,但可以有其他罪行,只要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在实施猥亵行为时被害人难以反抗,受到了暴力胁迫,那么这种情形下的猥亵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强制猥亵罪,就能去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而且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受了伤,事后可以去医院验明伤情,特别是如果检查出被感染了某些传染性疾病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经济损失。
写到最后。生活中,有陌生男性对自己称兄道弟的,主要与自己交朋友,并非自己人缘好受欢迎,搞不好等待自己的就是一场奇耻大辱。
对于男性来说,出门在外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特别是深夜独自回家,或处于醉酒状态,最好是找一个靠谱的朋友护送自己回家,如果受到侵害,不要选择沉默,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你是真心指路还是假装不知道呢?
有人问路,知道应该热情介绍路线位置建筑特征和大约距离,也不要过高要求对方态度和礼节。不知道可以说对不起,我不是当地人,你问问别人吧。假装不知道的少有,知道但不能确定对不对胡指划一通少有,故意说错的让人家走错路的更少有,但不是绝对没有。
而人家一问反脸指着人家骂的我不知道别处有没??,但我就巧加碰巧亲眼目睹一次。记得是70年前后的时候,我的本家大姑未婚年刚30多长的老相点,她在前我在后距离不超20米,一个中年男人走到大姑跟前:“嫂子,往下水泉庄怎么走”,大姑把脸一翻“滚你妈的,我知道也不告诉你”!那个中年大哥“不说就不说,你凭什么骂人”?我紧赶几步说,“大哥 人家没结婚没对象,这么年青你叫个大妹妹不行吗,来来,我往西方向一指,前面路口左拐,往前80米有个斜路,右拐朝西南方向一直走过两个村有个岭,翻过岭的村就是,走吧走吧”。对方平脸平静下来,一句“谢谢兄弟”蹬上自行走了。
事后多年,我想想好笑,老大姑娘实在得罪不得。问路尽量先问警察,再老年人,其次是学生,别问匆匆忙忙走路年青人,偏僻小巷子问路边摊販店主有必要买点他的货,最好问过2-3人。现在的微信定位,地图骑车步行导航,路边指示牌,公交站牌线路看仔细坐公交,实在不行打出租,相对来说方便多了。
有谁亲眼见到过UFO?
上世纪八十年代,忘了是八几年了,那时候我才十八九岁,那年冬天有几天夜晚八点来钟,就出现飞碟,我只看见一次。
那晚正看着黑白电视,外面有人喊“出来了,出来了”,我赶紧跑出去看,村里左邻右舍有的站在墙头上,有的在院子里、在大道上抬头观望。
只见东北角漆黑的夜幕里旋转飞出一个碟形的东西,闪闪发光,嗡嗡直响,迅速飞转过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至头顶天空时飞碟旋转散开,荡满半个夜空,也照亮了半个夜空,幻化成白云很快就消失了。
当时给我看得目瞪口呆,那时候也不知道什么UFO什么飞碟,信息也闭塞,地方台和中央台也没播出这个消息,至今也不明白究竟怎么回事。
第二次看到飞碟是二零零年左右,秋末的一个中午,忽然发现西北天空悬浮着一个亮晶晶白色的方形飞碟,有时侯上下浮动,有时候静止。我看了半个小时以后,方形飞碟放下一条白线,线下有个白色发光的小方形飞碟,上下左右浮动。我又看了半小时左右,见悬浮物没有什么变化,有些乏味,就回屋睡午觉去了。等再出来看时,已经没有了。
我们地球只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一样,有无量星球,绝不会只有地球有生命有智慧。
还有没有比座山雕更厉害的?
一部京剧电影《智取威虎山》和故事片《林海雪原》,使得全国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了侦察英雄杨子荣,而同时也使反面人物座山雕一炮打响。
现实中的座山雕据说不止是一个,但最符合原剧中典型的当属叫张乐山的这个座山雕。
其实真正的座山雕手下没有几百号人的实力,顶多也就几十号人。
而这些土匪也没有小说《林海雪原》中那么豪华奢侈,什么狍子肉、自酿的葡萄酒,纯属过度的夸张,就更别说什么百鸡宴了。
现实中的土匪,其实真正最宝贵的东西有两样:第一是武器弹药,这是他赖以保命的东西,俗语讲枪是男人的胆,如果没有枪他什么都不是。
第二是粮食,但凡干土匪的,可以没有光洋,但是不能没有粮食。
粮食也是他能够生存下去的保证,假如说如果有剿匪部队围山的话,没有粮食饿都饿死了,还打仗?
所以,现实版的土匪远没有小说中那么夸张。
但是如果就小说《林海雪原》而言,座山雕在东北的土匪中实力能够排到第几位?
首先说他的实力和地位,也包括影响力,是比不上马希山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而马希山的匪伙在土匪之中也还不是最强大的,真正实力最强,出身最高贵、影响力也最大的是许大马棒。
除了这几股土匪之外,另外还有大小不一的匪股,座山雕、李德林和九彪。
如果按小说《林海雪原》中的匪徒实力排行榜排名的话,大略是许大马棒第一,马希山第二,座山雕、李德林和九彪分别排第三。
另外还有忽略不计的小股土匪,事情大概就是这样!
在小说《林海雪原》中,匪徒的总把子是谢文东,但这只是名以上的,不管是许大马棒还是马希山都不太不他这个司令放在眼里。
许大马棒和马希山在行动时随意制定作战计划,根本就不需要向他这个总司令请示。
而侯殿坤是由国民党派来的专员,负责拉拢这些土匪对抗人民政府的,跟电视剧《乌龙山剿匪记》中的四丫头一样,属于特派员。
由于专员的身份,侯殿坤不断地游走于各匪伙之间,在少剑波攻打许大马棒的奶头上之前,侯殿坤当时正在山上,而奶头山被攻破之后,侯殿坤常驻马希山一伙。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许大马棒和马希山两人的实力是要高过座山雕的。
最强悍的土匪郑三炮在《林海雪原》里,少剑波的剿匪小分队是一个由全能型和综合型的人才组成的一支剿匪队伍。
这其中有作战勇猛的刘勋苍,善于奔跑长途跋涉的孙达德,身轻如燕善于攀爬的外号“猴登”的栾超家。
但是所有这些人的优点集中起来刚好及的上一个土匪的本领,或者说这个土匪一人具备了上述所有人的优点于一身,这个人就是惯匪郑三炮!
在所有匪帮之中最厉害的一个土匪,同时也是在整部小说《林海雪原》中最厉害的一个,堪称是整部书中中的第一高手。
郑三炮既是一个惯匪、同时又是一个独立行事的土匪,他时而单独犯恶、时而也带领手下的徒弟往返于整个的林海雪原之中,有时一高兴到许大马棒或者马希山的山寨待一阵。
整个的东北地区几乎就成了郑三炮如入无人之境的天下,不管他走到哪里,从来就不买地方土匪的帐。
而且还反过来这个山寨的匪首还得给他一个名以上的正团级干部当当。
许大马棒特牛B ,在早年间那可是大户人家,称霸一方。
东北民主联军到来之后,许大马棒感觉不妙才上山当了土匪,手下有二百多号人马,四个儿子个个都牛气冲天。
但郑三炮来了以后,许大马棒立马就授了一个正团长的位子给他,而郑三炮也当仁不让的直接就把许大马棒的老婆蝴蝶迷给勾引上了,而许大马棒却屁都没有吱一声。
更为夸张的是,有一次许福和郑三炮为了一张虎皮的归属权争得不可开交,结果是许大马棒上前就给了许福一耳光。
在《林海雪原》的末尾,郑三炮投靠在马希山的手下,干的还是正团长。直到最后被剿灭,也是合小分队数名精英之力才把他杀死。
在小说《林海雪原》中又这么几段对郑三炮的描写:小炉匠也就是栾平曾经这样描述郑三炮,他是一个出了名的炮头,从小当胡子,后来许大马棒一千现大洋买来当炮头,伪满时又是许大马棒的马弁,枪法是指哪打哪,指右眼不打左眼,许家父子都怕他三分。
此外他登峰攀岭拉老林子如履平地,日行百里开外,有徒弟十二个,枪法都和他差不多,遇上他可得小心一点。
第二十八回,刺客和叛徒
马希山手下的悍匪杨三楞被擒,这个悍匪的情况是这样的:他身强力大,一手好枪法,能喝酒、是一个不怕死的亡命之徒!
在土匪伙里,他就怕两个人:一个是郑三炮,因为他枪法好、匪伙大,再一个就是姜青山!
其实郑三炮不仅凶悍,而且还有更可怕的一面,在血洗杉岚站时,曾经有这样一个场面:小孙子哇的一声惨叫,叫声未落,惯匪郑三炮手起一棒,把小脑袋 砸的稀烂,死在奶奶怀中!
郑三炮的篇幅在整个的《林海雪原》中占得并不大,名气更是不如一闪而过的栾平响。
但他是整部书中个人本领最好、单兵作战能力最强的一个,在这一方面如果单凭刘勋苍或者孙达德或者栾超家,都无法战胜他。
在最后时刻也是在混战之中,合小分队的数名精英之力才杀死了他!
三十年代吉林市人口?
三十年代吉林市市区人口为20万多人,而《吉林市公安史长编》记载,当年摸排到市区符合无业游民标准的竟然达到12370人之多。这些人中的大多数是城市失业无业贫民,当然也不乏一些旧社会的余孽,其中数量最大的是职业乞丐、烟鬼、赌棍、窃贼、流氓,他们散布民间,没有正当收入来源,成为潜在危害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发布于 2022-12-18 0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