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浙江衢州一女子因男友被抢纠集两人在宾馆殴打另一女子
如何看待浙江衢州一女子因男友被抢纠集两人在宾馆殴打另一女子?
1月15日,浙江衢州三女子在宾馆暴打女孩的视频在当地热传。据江山市公安局通报,违法嫌疑人姜某萍因责怪王某某抢了其男朋友,遂纠集两人殴打王某某,施暴者均已抓获。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涉嫌故意伤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名女子在宾馆内各种手段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性质恶劣,并且因为视频传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什么不把矛头对准男友?这一事件中,嫌疑人姜某萍因为男友出轨心生布满和怨气其实都完全可以理解,都是人之常情。但是她的问题是她并没有选择对其男友进行质疑和指责,反而将矛头对准了事件中的女方王某某。我们尚不知道王某某是否是第三者插足,但是无论如何,这种出轨的事情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如果男方不主动,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非常低。而姜某萍的行为不仅不理智,而且有种欺软怕硬的感觉,显得蛮横且无理。
恋爱前应该了解彼此。这一事件对很多女性而言也是一哥教育与启示。确立恋爱关系之前,必须对对方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像这一事件中这种脚踩两条船或者随意出轨的男子,明显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根本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2009年10月28日发生了什么事?
2009年10月28日江山市四都镇五家岭村村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村道塘自然村村民应某某死亡火化,其亲属从殡仪馆乘车(浙HD0916)返回途中,车行至大湖山顶时翻下约100米深山下。
接到事故信息后,衢州市委书记孙建国,市长尚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黎伟挺,市委常委江汛波及江山市市委书记傅根友,市长陈锦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水亮,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蔡建明等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公安、武警、消防官兵、医务人员及相关部门和当地镇村干部群众300多人投入搜救工作,截止到18时,28人已全部搜救,其中死亡10人,其他伤员已送往当地医院全力抢救,现各项善后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江山市是一个怎样的城市?
老家江山~~不会说江山话,也不太听得懂江山话,家里的叔叔皮通话说出来都是听的一知半解的,但是做为老家江山人,江山不管咋滴的,永远都会挺江山,出门在外就是在从小长大的金华也都一直称为自己江山人,人活着要有脊梁骨,不能不认宗归祖,出门在外不认宗归祖那是牲口那不是人~~但是这社会就是太多有不认宗归祖的杂类牲口了~~悲催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