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大学拟新增在宁夏招生计划20人,2021年深圳大学拟新增在宁夏招生

2021各高校在宁招生计划?

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消息,2021年深圳大学拟新增在宁夏招生,拟定计划20人。据了解,今年是深圳大学首次在宁夏招生。

2021宁夏西部计划考试内容?

2021年面向宁夏普通高校及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应届毕业生招录西部计划志愿者380名,服务期限为1-2年,表现优秀可按程序延长至3年。

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2021年宁夏区内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宁夏生源区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专科学历不限制学位证书);

4.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

5.有志愿服务精神,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厅局级及以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

2.已参加过“西部计划”服务的;

3.现役军人及在职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9:00—6月18日(星期五)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报名程序

1.进入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1年宁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试”,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同意《注册协议》,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作为找回密码的方式,并妥善保管密码。

3.上传照片。已注册的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后,在“当前考试”中选择“2021—2022年度宁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试”,点击“进入”按钮。报考者须再次核对本人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并确认。确认基本信息后,须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处理工具请在说明框内点击相关网站链接下载。上传的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岗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5.选择岗位。岗位区分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含银川市地方项目)。

全国项目为5个专项: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乡村社会治理、基层青年工作、健康乡村。各专项不独立申报,成绩统一排名。

地方项目为6个专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乡村学校少年宫、重点小城镇建设、社会工作、新媒体工作、银川市地方项目。其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专项,定向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新闻学类专业;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定向艺术类专业,包含音乐与舞蹈类、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限男性),定向建筑类、规划设计类、工程类、园林景观类专业;社会工作专项,定向社会工作类专业;新媒体工作专项,定向平面设计、动画、影视制作、播音主持、新闻类专业。地方专项采取项目特招,考试成绩独立排名。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由宁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报考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的一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审核后,在线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备用(妥善保管此表,进入资格复审后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7月6日9:00至10日9:00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安排

招募选拔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共青团及志愿服务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查询

7月13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确认招募人员

(一)资格复审

7月14日-15日进行资格复审。宁夏西部计划项目办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3.报名初审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

(二)组织体检

7月15日-18日由宁夏西部计划项目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

宁大科院学士申请条件?

为了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宁夏大学学士学位按下列十个学科门类授予: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

二、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学位课程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践(实习)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的(以下表述中称“以上”的,均含本数在内);

(二)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的;

(三)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等次的。

三、延期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形及方式

(一)延期毕业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满足毕业条件,且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毕业当年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10个月后,方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经研究同意,并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综合知识考核,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学期或延期毕业学生重修考试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取得毕业证书10个月后,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方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经研究同意,并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综合知识考核,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延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授予学位。所授学位证书的时间按延期授予学位实际时间填写。

四、不得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形

(一)因各种原因不能毕业的;

(二)超过规定学习年限的;

(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五、其他

(一)成人本科学生申请学位授予工作按宁夏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毕业条件,取得毕业证书后四年内为学位申请有效期;

2.须参加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3.凡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学位申请免试要求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学位核心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辅修专业学位

1.满足下列条件的,可授予由宁夏大学监制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1)已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

(2)完成辅修专业所有课程学分。

2.完成辅修专业所有学分,但第一学位仅因课程成绩未达要求延期授予学位者,在学习年限内获得第一学位后可申请授予辅修专业学位。

(三)留学生申请学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

1.达到留学生毕业要求,取得毕业资格;

2.公共课《中国概况》成绩合格;

3.学位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践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5以上。

六、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一)各学院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于 2022-12-03 05: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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