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网站,南京怎么开通公积金账户
南京怎么开通公积金账户?
线上办理: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归集业务-个人开户”,录入职工相关信息或批量上传电子文件,录入或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打印《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清册受理回执》后提交即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
线下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开户表(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一份)、《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录用证明文件原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到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开户表按中心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2017年8月3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中称,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中心于2017年9月1日起开展离退休和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此次推出的网上提取业务,全市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支付宝中的人脸识别操作进行登录和身份认证,无需到银行窗口进行身份认证,在保障业务安全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办理业务”。
最新消息》》2018年1月1日起南京购房提取公积金也可以网上办理了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一、网上登录
职工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网上提取业务,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一)人脸识别登录
职工点击“人脸识别用户”,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立即登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即登录成功。
(二)个人密码登录
职工点击“个人密码用户”,输入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四位数字加两个“0”(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二、身份认证
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方式有柜面和网络两种。
(一)柜面身份认证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职工需签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协议书》,签订后缴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中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提取登记-网上提取身份认证)中输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
(二)网上身份认证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身份认证-网厅业务个人身份认证”菜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录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如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请到柜面进行身份认证。
三、网上申请
职工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一)离退休提取申请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退休销户提取登记”,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租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三)购房提取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购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合同封面的宁房预售合字号)或二手房丘权号(在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其他状况”区域)、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四、资金支付
职工申请成功后,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同时给职工发送资金到账提示短信。
五、常见问题解答
1、网上提取业务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答:目前网上提取业务只能通过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后期将拓展手机APP、“我的南京”等渠道。
2、网上能办理哪些提取业务?
答: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两类业务。下一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信息共享程度和水平,适时增加网上提取业务类型。
3、人脸识别用户和个人密码用户是否都能办理网上提取业务?
答:两类用户通过身份认证后均可办理网上提取业务。
4、身份认证只能在网上进行吗?
答:网上身份认证采用人脸识别认证,职工需是支付宝用户。如职工无法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可以携带身份证、联名(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
5、身份认证提供的银行卡有什么要求?
答:需是职工本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系统暂不支持跨行转账。
6、已通过身份认证的职工如银行卡或手机号变更需如何处理?
答:需重新进行身份认证,录入新的银行卡卡号或手机号。
7、网上提取业务是否还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答:网上提取业务无需职工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
8、哪些情形会导致职工无法办理网上提取业务?
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单位未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无法办理离退休网上提取业务。职工及其配偶本市有产权住房、婚姻信息通过民政系统比对无法核实等情形,无法办理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业务。
9、网上提取业务申请成功后提取资金何时到账?
答: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正常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未到账,系统将自动撤销提取申请,请职工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原因。
南京公积金app逐月还贷办理流程?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一、业务概述
借款人商业住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委托和贷款银行上传职工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于每月10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二、办理条件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3.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的总额,下同)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划转报销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商业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报销金额为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职工夫妻名下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其配偶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在商业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向借款人缴存银行提出逐月委托划转还商贷协议签订申请,借款人缴存银行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审核借款人及配偶相关商贷信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站式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
2.借款人及配偶在商业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先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
目前,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推荐流程1办理,如商贷信息无法实时获取,仍需要按照流程2办理。
四、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一站式签约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商业住房贷款账号。
2.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后再赴缴存银行签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3.职工夫妻名下房产达三套(含)以上、已购房提取两次(含)以上,为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需提供所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未领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所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同。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归集银行、贷款银行专柜工作时间赴银行柜面办理。
